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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我在Yahoo!奇摩交友的『個人介紹』中,在最後更新之後所註解的一段文字。基本上,我對於這種『因為你不是VIP,所以你不能主動聯絡別人....怎樣怎樣的』感到非常的反感。尤其是要求你必須把自己的個人照片放上去,卻又不準你使用其他方式讓別人來瞭解你或聯絡你,然後當你想要和對方取得進一步聯繫時,就來個『加入VIP,就可以怎樣怎樣...』的畫面要你先付錢再說。


  我真的懷疑,一個不能讓人自由向他人介紹自己,卻又要求大家開誠佈公的把要求的個人資料填寫上去的八股自我介紹,真正能說服人的成份有哪些?講白了,這類交友最後終究只會吸引大多數屬於外貿協會的成員,或是成為那些只要享受不懂付出的人們,在虛擬的世界中找到滿足自己慾望的工具罷了。


  我的交友檔案編號是M1431426,網址是:http://tw.match.yahoo.com/profile?id=personals-1074857043-894170 當然,現在是停權中,應該無法進去才是。


  (應Yahoo!奇摩的審核規則把搜尋字串拿掉....網路本來就是要開誠佈公的不是嗎?是否能將個人資料放上讓遊覽者更瞭解本人,相信是每個人都能擁有的權利。而且我相信正在遊覽的你們,都懂得保護自己,實在不需要玩什麼藏鏡人遊戲不是嗎?若真的想要與一個人做朋友,應當不會跟對方說(你不可以知道我是誰,但是你要每天跟我聊天送禮物或留言等等)才對,用友善的聯絡拿來作為收費手段,這點我實在不能苟同。既然我本人所有聯絡網已如悉轉換到無名小站,那麼這裡日後公開與否,對我來說就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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